中共长春工业大学委员会文件
长春工大党字〔2015〕43号
长春工业大学关于加强系级建设的意见
为全面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,促进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,加快推进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,学校将实施校、院、系三级管理体制。系是按学科或专业设置、开展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工作的基层组织。系设主任1人、系党支部书记1人,超过15名教师的系还可增设副主任1人。系主要完成学科建设、队伍建设、平台建设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学风建设、教风建设、党的建设、人才培养、发展规划、国际化办学、校友联络工作、各类经费的有效使用以及创收开源和增效节流等工作。系级工作实行在院长领导下的系主任负责制。为了加强系级组织的建设与管理,充分发挥该级组织的职能作用,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术研究水平。为此,提出以下意见。
一、明确系级主要工作职能
(一)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理论和实践教学工作任务(包括本科、研究生、高职高专、成人教育等)
1.起草制订各类人才培养计划。
2.制订或审定理论和实践教学的教学大纲、课程简介,实验、实习、课程设计、毕业设计指导书等。
3.组织教师备课;展开各种教学环节,如:课堂教学、实验课、习题课、辅导答疑、批阅作业和报告、考试、课程设计、实习、毕业设计/论文及答辩等。
4.进行教学过程管理,开展教学检查、评价和考核工作。
5.完成有关考试工作,如组织命题、监考、试卷评阅、成绩分析。
6.完成所承担的研究生导师、学分制本科生导师工作。
(二)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
1.紧密结合理论、实践教学实际,积极组织开展教师业务学习和研讨活动。
2.在各项教学工作中,结合实际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实践探索,如:教育思想和观念、人才培养模式、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、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、素质教育、创新教育、创业教育等方面。
3.结合学校、学院教学工作开展教育教学研究,组织撰写、发表教研论文,积极争取并开展国家、省、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,不断促进、总结、推广教学改革,提高教学改革研究水平和教学质量。
(三)开展科学研究工作
1. 组织教师开展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工作。紧密围绕学校的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发展规划,积极培育高水平学术研究团队,组织申报政府设立的各类创新团队资助计划项目。稳步推进科研平台建设工作,积极谋划和组织申报国家及省部级各类科研平台,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工作的条件保障能力和水平。
2. 组织教师开展基础研究工作和凝练学术方向。紧密围绕基础科学研究前沿、应用开发和生产实践中的重要基础科学问题,积极谋划和组织申报每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,组织教师与国内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合作,联合申报国家重大基础研究专项,不断提升基础研究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。
3. 组织教师开展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。紧密围绕国内和省内产业技术发展的重大需求,积极谋划和组织申报国家及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。积极鼓励教师与国内知名大学、研究机构或生产企业合作,联合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。通过重大专项的实施,突破一批制约产业技术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,不断提升学校的技术创新核心竞争能力。
4. 组织教师开展成果转移与转化工作。紧密围绕企业生产技术升级与转型发展的重大需求,组织相关教师深入企业寻找问题,以问题为导向,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,争取企业横向课题,通过课题实施直接完成技术的转移和转化。组织教师围绕相关企业的转型发展,通过与企业合作加速推进已有研究成果的产业化,实现企业的结构调整与优化,不断提升学校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和服务水平。
5. 组织教师开展学术交流与研讨工作。积极组织教师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,不断拓宽研究思路和视野。积极开展系内学术交流与研讨活动,促进科技创新要素与资源的共享,不断营造“尊重人才、尊重创新、尊重创造”的学术氛围和“相互学习、相互激励、共同提高”的学术环境,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。
6. 开展科研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。认真组织本系教师承担的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的申报、立项、中期检查、鉴定(验收)和成果报奖工作。开展本系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的统计工作,编制年度科技工作报告。科研管理系统信息核实、录入及年度科研统计工作。为教师开展学术研究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、管理与服务,不断提升科研管理水平与服务保障能力。
(四)社会服务工作
发挥本系教师的专长和学科优势,开展有计划、有组织的社会服务活动。通过科技开发、科技咨询、技术转让等有偿社会服务,争取一定的经济收益,为科教兴省、科技兴校做贡献。
(五)开展学科建设工作
按照学校学科建设规划,结合本系工作,完成学校、学院部署的有关学科建设工作,如:制订学科建设的有关计划、工作总结,学科学术梯队建设,开展学术研究、科研立项、学术交流活动等。
(六)开展平台建设工作
按照学校和上级要求,结合本系的发展规划,做好各类平台建设工作,主要做好重点实验室、工程研究中心、工程实验室、创新基地、示范工程、创新平台等各类科研平台,同时更要做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教学平台建设工作。
(七)开展专业建设工作
开展面向本科、研究生、高职高专教育的专业建设,如:制订、实施所负责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、专业建设规划,落实专业建设的有关工作任务,搞好专业师资队伍建设,完成所负责专业的人才培养任务等。
(八)开展课程建设工作
1.根据学校、学院课程建设的规划和具体工作部署,制订并实施本系的课程建设计划,搞好本系课程(课群)教学组建设;开展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;积极争取和建设校、省级优秀课并按期接受对应的课程建设验收评估。
2.开展多媒体教学软件和试题库的研发工作,积极运用多媒体、计算机信息网络等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促进教学改革。
3.积极开展“双语教学”工作。
(九)开展教材建设工作
1.建立规范、严格、科学的教材选用管理制度,积极选用省部级以上获奖或高水平教材,积极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;积极引进先进、适用的外语原版教材。
2.不断加强教材建设,有计划、有目标地组织编写反映我校教学和科研水平、符合实际需要、具有特色的教材公开出版,努力提高自编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的比例;严格自编教材选用的审批制度。
(十)开展实验室和其它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有关工作
开展所负责实验室的各项建设工作,协助、参与或指导所承担课程相关实验室建设的有关工作;积极加强校内外教学实验、实习基地的建设;负责提出理论、实践教学所需仪器设备和消耗品使用计划等。
(十一)开展队伍建设工作
1.不断加强系的思想政治工作,开展政治理论学习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提高政治思想素质,做好教书育人工作。
2.按照学校、学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具体工作部署,结合本系教学任务、科研任务、学科建设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等实际工作需要,组织制订和实施队伍建设总体规划、年度计划及教师个人培养提高计划;加强教师业务理论学习、科研和工程实践工作;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,加强对青年教师政治思想素质、教学和科研水平的培养提高工作,建立鼓励青年教师健康和快速成长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运行机制。
3.按学校、学院有关规定,开展教师工作和业务水平的考核工作。
(十二)思想政治工作和教书育人
1.组织开展政治学习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提高政治思想素质,做好教书育人工作。
2.应教育教师注意结合教学工作,言传身教,以教风带学风,以严肃、严谨、严格的治学态度,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学风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。
(十三) 国际化办学工作
1.秉持开放思维,做好校际、国际间的沟通,互相融合,谋求互利共赢。
2.扩大国际化办学渠道,巩固并发展现有中外合作项目,推进项目的深入发展。
3.拓展本科层次的中外合作交流,通过与国外高校间的学分互信、师生互换和文凭互授,促进国际化人才的培养。
(十四)校友工作
1.紧密联系本系、本专业的校友,做到联系不定期,感情不断线。
2.充分挖掘各行各业校友,整合校友资源,发挥校友的力量。
3.为校友基金发挥作用献智贡谋,为扩大校友基金来源出力献策。
(十五)系档案管理与建设
1.为有利于总结和不断促进教学、科研和管理工作,各系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,档案管理要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。
2.系档案分类按照上述各项工作,应主要有以下方面(具体规范要求见本“条例”附件系级档案分类及要求)。
3.转发和下发的教育部、教育厅、学校、学院(系、部、中心)涉及上述各项工作的文件。
4.理论和实践教学工作的教学文件、资料。
5.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资料。
6.科研工作资料。
7.学科建设、专业建设工作资料。
8.平台建设资料。
9.课程建设工作资料。
10.教材建设工作资料、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。
11.实验室和其它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作资料。
12.教师信息、师资培养、队伍建设工作资料。
13.教师业务水平考核工作资料。
14.系各种工作、会议记录、总结材料、规章制度等。
15.试卷,实验报告、实习报告范本,课程设计,毕业设计(论文),各种理论和实践教学基本文件,要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单独建立档案。
(十六)其它工作
落实和完成学校、学院(系、部、中心)布置的其它工作。
二、规范系级工作主要制度
系级工作要实现规范化、科学化和制度化,应建立以下主要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付诸实施。
(一)会议制度
系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,讨论处理系工作中需要集体解决的问题;组织学习教育理论,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活动。会议主要内容有:
1.系级工作计划及人员分工。
2.课程建设及课程的教学大纲、教案、授课计划与教学小结。
3.教学工作的检查和总结,分析教学质量。
4.加强教学工作各环节的措施。
5.课程考试、考查前的准备工作和总结。
6.科研工作的选题、设计、计划以及实施。
7.师资培养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。
8.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的改革与教学经验的交流。
9.学习计划和定期考核评议工作。
10.上级文件、指示、决议的传达和学习。
11.民主生活。
12.其他工作。
(二)备课与试讲制度
系要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情况,组织有针对性的集体备课;通过备课处理好教学重点、难点等问题,推动和不断深化课程体系、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等。
新上岗教师第一轮上课前,须通过试讲才能正式上课;教师每开出一门新课程,应通过试讲才能开课。
(三)听课制度
系主任、副主任、党支部书记要按学校有关听课制度深入课堂听课,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;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,进行观摩教学,并使之经常化、制度化。
(四)青年教师导师制度
系应坚持安排教学和科研经验丰富、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,促进教师队伍建设,不断提高教学、科研工作的整体水平。
(五)教学座谈会制度
适时征求学生或班导师对系(教研室)任课教师的意见和要求,检查教学效果,不断改进教学工作。
(六)教学质量检查制度
按照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工作要求,加强教学过程和质量管理,采取平时抽查、期中检查、专项检查(评比)、期末总评等方式,不断加强教学质量监控、检查、评价、考核工作。
(七)教师年度考核制度
为了更好地促进教师的教学、科研工作,结合学校人事改革考核工作,系在学期(学年)初要制订考核工作计划,并予以落实;学期(学年)末,组织教师开展好工作考核活动,并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;考核结果经系主任签字、报所在学院(系、部、中心)审核后,报送人事处,归入教师业务档案。
(八)科研交流制度
组织开展校内外的学术活动,进行学术交流,活跃学术氛围,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知名度。同时积极开展面向学生的学术和科研活动。
(九)考勤制度
各系要经常检查教师集体活动的出勤情况,做好考勤记录。
(十)教学档案建设制度
各系要做好工作、活动和会议的记录,要注意保存有关教学文件等原始资料,按照学校教学档案建设要求,定期进行整理、归档,不断规范和健全系级教学工作档案;按时完成学校、学院布置的有关档案工作任务。
三、明确系主任的主要职责与主要权力
(一)系主任的主要工作职责
1.配合学院工作,负责制定本系工作计划,承担学校规定的个人教学、科研等工作任务。
2.组织、落实学校、学院下达的本科、研究生、高职高专、成人教育各项理论和实践教学及其相关工作任务;根据相关管理要求,提出系所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的安排意见。
3.组织本系教师开展业务学习和研讨活动,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,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实践探索和总结。
4.组织、支持、协调本系教师开展科学研究、科研成果转化、科研梯队建设等相关工作;积极为青年教师开展科研活动创造有利条件。
5.组织开展学科建设、专业建设有关工作。
6.组织本系教师搞好课程建设,建设好课程(课群)教学组。
7.组织本系教师选好、用好教材;组织教材建设研究、自编教材编写、出版及参加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立项选题、申报工作。
8.组织开展有关实验室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;负责提出理论、实践教学所需仪器设备和消耗品的采购、使用计划等。
9.负责系级队伍建设工作,组织教师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,开展科学和工程实践工作,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等。
10.指导和检查本系教学工作,检查系级成员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,维护教学秩序,确保教学质量;组织开展本系教师工作和业务水平的考核工作等。
11.组织本系做好考试工作,开展考试改革,严格考试管理,认真履行命题、阅卷、成绩分析、签字等一系列职责等。
12.组织本系人员完成学院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;定期向学院汇报本系的工作情况和完成任务情况;做好系工作检查、总结工作;定期向学院提交系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。
13.组织搞好系级档案管理与建设,促进档案管理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科学化。
(二)系主任的有关权力
1.按学校批准的编制数,提出拟聘人员名单,报学院和学校审定;提出解聘拒不接受教学任务和不适合本系工作的人员名单,报学院和学校批准。
2.安排本系教师的工作任务;提出本系教师进修提高、晋职、晋级和奖惩意见和建议。
3.合理安排、调节和使用下达到系的各项经费。
4.对教学及其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。
5.在任职期间享有学校规定的相关待遇。
四、加强系级组织建设与队伍建设
(一)系级党组织
建立系级党支部,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,保证监督本系贯彻落实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决定,支持系级行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,组织开展系级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(二)队伍结构
按照学校、学院的目标定位,不断完善系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、职称结构、学缘结构、学科专业结构,以更好地适应教学、科研和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等需要。
(三)师资培养
1.根据学校师资建设的总体规划,制定系师资培养计划,并落实到人。要做到“四定”,即定方向、定任务、定要求、定措施;对青年教师应指定指导教师。
2.重视学科带头人,学术骨干的培养和学科梯队建设工作,努力做到教师队伍的年龄结构、学历结构、职称结构、学缘结构合理,使教师整体结构优化。
3.重视本系师资培养规划,安排好教师进修工作。教师进修形式应以在职为主,自学为主,校内为主,注意在教学、科研和社会实践中培养提高。老教师要主动做好青年教师的“传、帮、带 ”工作。
4.检查系级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和业务学习情况,定期进行思想、业务考核和总结,做好教学质量评定和教学工作量统计核定工作,为教师定职晋级提供依据。
中共长春工业大学委员会 长春工业大学
2015年11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