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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职责

发布日期:2023-03-24 作者: 来源: 点击:

一、部门定位

负责全校宏观的、战略性的、综合性的、跨部门的发展规划、建设、决策咨询、政策法规、法律事务、内控管理与协调的行政职能综合管理部门。

二、工作职能

1.负责学校发展战略、综合改革、专项改革的研究、制定、统筹与监督实施。

2.负责大学章程的修(制)订和监督执行。

3.负责国家、吉林省的政策法规调整和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动态的跟踪,提供高质量、建设性、可操作的方案设计和政策建议。

4.负责学校的规章制度建设和依法治校工作。

5.负责学校多校区办学模式、布局研究,研究制定校区功能定位。

6.负责聘请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并管理其工作。

7.负责处理和协调学校法律事务(包括未形成和已形成诉讼),协调法律顾问为学校的法律事务提供咨询与合同、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。

8.负责制订学校有关合同事务的管理规章制度,并对学校各类对外合同、协议进行法律性审核、登记,负责处理合同纠纷。

9.负责高教强省建设工作的数据、动态信息报送工作。

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