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项目实施单位:
根据吉林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部门一级、二级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为强化省级预算项目绩效管理,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,现就开展2023年有关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评对象
学校2023年省级预算项目中批复绩效目标的有关项目(具体项目名单另行通知)。
二、工作内容
绩效自评主要内容包括:执行率、执行率得分、实际完成情况、实际完成值,自评得分、佐证材料等,绩效指标完成值与年度指标值存在正负30%差异的,需要填写偏差原因、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。同时,二级项目每项绩效指标实际完成值均需提供真实、合规的佐证材料,个别项目确无材料支撑的,需提供文件说明并加盖公章后上报。
三、时间节点
有关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自评材料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后,于3月18日下班前将材料打包压缩(命名为XX项目绩效自评材料)发送到fzgh@ccut.edu.cn邮箱。
四、工作要求
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按时填报,确保评价的完整性、真实性、准确性。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、明确责任,积极落实整改。
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
2024年3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