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自《中国教育报》2023年8月28日
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指出:“建设教育强国,龙头是高等教育。”当前,要增强高等教育的龙头作用,需要以“有组织教学”攻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难题,以“有组织科研”攻克“卡脖子”难题,以“有组织服务”攻克政产学研用一体化难题,加快实现人才自主培养、科技自立自强。
今年4—5月,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课题组实地调研了位于陕西、安徽、广东等地的多所高校(涵盖东中西部),深入了解其在推进“有组织人才培养、有组织科技创新、有组织服务发展”中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挑战,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。
推进“三个有组织”的四大创新举措
调研发现,相关高校在推进“有组织人才培养、有组织科技创新、有组织服务发展”过程中,有四大创新举措。
一是聚焦关键少数、关键组织和关键领域集中攻关。在人才战略上,相关高校高度重视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等“关键少数”,充分发挥“以才育才,以才引才”的重要作用。
在组织建制上,组建“大带小”“老带新”“结对子”等形式的高层次人才教学、研究关键组织,建设战略科学家梯队,培育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力量。
在科研方向上,胸怀国之大者,扎根行业领域,依靠学校优势学科开展关键领域技术攻关,服务国家重大战略,如围绕新一代飞机、航天工程、雷达等多种国家重大工程型号任务开展技术攻关,着力解决加速器中的超导、大尺寸的光缆、宽禁带半导体、微波技术等关键核心技术问题,并努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。
二是集聚优势资源,推进“有组织人才培养”体系化。在培养机制上,设立多部门、跨学科的培养机制,努力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化。在国家“拔尖计划”2.0的基础上,设置校级管理部门,统筹全校优质资源,组织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。
在培养模式上,构建多层次、体系化的特殊培养模式。针对基础学科、国家战略紧缺及新兴交叉领域,设立“拔尖班”“英才班”等各种实验班,形成拔尖创新人才的多层次、多梯队培养结构。建立从基础到专业和创新的阶梯化课程模块,形成融通培养的模块化课程体系,探索教学模式创新。
在培养方式上,采取科教融汇、产教融合的培养方式。例如,在科教融汇方面,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联合合肥市共同建设“科大硅谷”,与安徽省多家创新创业公司及高科技公司实现深度融合,以“雏鹰、雄鹰、鲲鹏”3个阶段的概念,培养并增强学生的技术水平和创新创业意识。
三是强化融合联动机制,探索有组织“大科创”模式。一方面,突出基础性和原创性。相关高校强化长周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,建立应用牵引、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科研模式,提供长周期稳定支持,有效提升原始创新和科技攻关能力。
另一方面,突出协同性和交叉性。相关高校主动聚焦国家战略和行业共性技术需求,与地方政府、大型头部企业、科研院所联合搭建“大平台”“大团队”“大项目”,积极探索“大科创”研究模式。例如,广州大学搭建“2+5”学科与科研创新平台,促进学科交叉融合,攻关行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。
与此同时,相关高校还改革科研评价制度,探索团队评价,突出“质量、成效、特色、贡献”的价值导向,更加注重考核在人才培养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实际贡献。例如,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对承担国家重大项目、重大成果转化等任务的团队投放奖励性指标,由团队自主进行评价。
四是构建区域创新平台,加快有组织的知识转化应用。首先,政府搭台,校企唱戏。政校企联合搭建创新驱动平台,加速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。
其次,供需对接,健全链条。高校与政府/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,探索从设备到材料、器件、电路再到应用的体系化科研,全方位实现技术突破,支撑引领区域创新发展。
最后,融入区域,打造中心。例如,香港科技大学(广州)立足粤港澳大湾区,积极推动知识转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,以新科技孵化新兴产业,打造南沙乃至大湾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引擎。
“三个有组织”面临的四个关键问题
调研发现,相关高校在有组织人才培养、有组织科研、有组织社会服务等方面还面临不同程度的困难和问题。
有组织人才培养面临“衔接贯通”难题。一是缺少早期选拔机制,难以实现衔接。基础教育阶段以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能力为主,对超常儿童的选拔受限,缺乏有效的拔尖创新人才早期选拔机制。二是各学段的培养机制存在断层,难以实现贯通。中学和大学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在目标、内容等方面存在断层,大学阶段拔尖创新人才“本硕博”的贯通培养方案不成熟,交叉学科培养存在困难。
有组织科研面临“跨学科组队”难题。一是缺乏协调创新机制,学科组织壁垒很难打破。二是存在学科专业化惯性,跨学科存在较大难度。三是科研管理支撑不足,重大项目组建团队存在一定难度。
有组织社会服务面临“转化不畅”难题。一是高校成果转化机构专业性不强,高校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。二是国家与地方政策存在矛盾,影响科研人员成果转化动力。三是国有资产难以精准确权,职务成果转化有难度。
三类“有组织”活动共同面临“考核评价”难题。一是缺少针对有组织活动的分类评价。二是团队评价考核不够细化。当前,一些高校的评价制度难以精准衡量成员贡献。当评价制度强调是否为“第一”完成人时,容易出现科研团队“小而散”、科研成果“短平快”的现象,难以适应“大科创”模式的团队结构需求。
从体系、机制、平台、评价入手寻求突破
探索“全贯通”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。一是有效整合各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。加强“拔尖计划”“英才计划”“强基计划”“珠峰计划”等国家和地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举措的有效衔接,增强政策协同性。建立学段衔接的拔尖创新人才信息管理系统,将拔尖学生的选拔、培养、评价进行一体化管理,加强对培养成效的跟踪与评价。
二是建立拔尖创新人才贯通培养试点。遵循拔尖创新人才“早发现、早培养”特殊规律,纳入中学和大学双主体,设计“小范围、精细化、高匹配”的针对性培养方案与招生方案,探索“高中—大学”贯通式培养模式。
三是适当扩大高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自主权。在“强基计划”外,针对国家高层次紧缺人才的相关专业,适当增加具有“本硕博”贯通培养权限的高校范围,强化高校拔尖学生培养的主体责任。加大拔尖创新人才支持力度,单独下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经费或明确具体比例。
建立健全“有组织科研”机制。一是加强顶层设计,统筹规划有组织科研。具体包括,确定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,制定和实施科研战略;建立以政府、顶尖大学、科研机构、头部企业等为主体的科研创新共同体。
二是设立高校有组织科研统筹协调机构。高校根据国家战略需求、学科优势和产业重大需求确定有组织科研的战略任务、主攻方向,做好规划布局,统筹校内外科技力量联合攻关。
三是完善高校有组织科研制度建设。创新重大科研新型组织模式,如“首席科学家负责制”“揭榜挂帅”“赛马制”等,鼓励科技领军人才挂帅出征。优先给予重大科研配套资源,保障重大科研项目教授、副教授和研究生指标,给予经费支持和场地支撑。将项目的资源分配权限下放给项目团队,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和藩篱,激发有组织科研“原动力”。
搭建“集成式”创新融合平台。一是搭建创新融合大平台。强化地方政府统筹,夯实其在协同创新中的主体责任并发挥其主导作用,实现创新平台集成。加快建立各类创新主体的联合体,充分发挥高校的创新资源优势,充分利用企业在需求牵引、经费投入和组织管理方面的市场主体优势,开展有组织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。
二是提供集成化信息服务。整合现有的“政校企院”协同创新平台,围绕“教育、科技、人才”构建集成化信息模块,建立需求端与供给端的信息双向对接机制,打通教学、人才、技术等需求端与供给端的信息堵点。
三是完善集成化配套制度。以制度建设推动校企合作,尤其是明晰国有资产转化管理规定,明确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的国有资产使用、处置、评估、收益等管理规定和操作细则,加大高校授权力度,畅通与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的国有资产全链条管理。
深化评价改革,推动三类“有组织活动”。一是细化分类评价办法。除设置教学科研、实验技术、专职科研、教学为主等常规岗位外,在科研系列中还可细分基础研究、工程应用、智库研究、国防军工、成果转化等不同岗位。对致力于基础研究、重大研究的教师采取长周期考核制度。
二是健全“团队评价”机制。从评个人为主转为评团队为主,重点考核原创性突破、关键技术突破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成效,激励团队合作创新。对团队重大原创性、颠覆性、交叉型科研项目采取非常规评价方法。设立“团队突出贡献奖”,在常规职称评审基础上,对承担国家重大项目、重大成果转化等任务的团队投放奖励性指标,引导教师破解国家“卡脖子”难题。
(作者:张男星 翁秋怡 王春春 饶燕婷,单位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;本文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“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发展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”的成果,项目批准号:GYB2022012)